校外托管安全隐患多 焦作市对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治理

2021-06-18 11:50:11

年来,各种规模不一的校外托管机构在我市遍地开花,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分身乏术的“上班族”家长解决了不少烦恼。然而,这些托管机构存在的隐患也不少,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如何让校外托管不“脱管”?我市出手啦!

日,全市2021年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启动我市托管机构治理工作,会上下发了《焦作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7月5日前完成校外托管机构摸排工作,7月中旬至11月下旬将统一行动,集中治理。

校外托管安全隐患多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校外托管机构有785所,托管中小学生约2.1万人,主要以小学生为主,其中各城区校外托管小学生约1.1万人。

托管机构多租用学校附民房为场地,采取家庭小规模经营,从业人员从几人到十几人不等,多为业主的亲戚朋友或灵活就业人员,少数从业人员为退休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主要提供上下学接送、就餐、午休和课后辅导服务。

规模大的托管机构托管学生有50人左右,规模小的有10人左右,收费每生每月300元至1000元不等。

学生接受托管的原因是,有的家长因为工作时间同学校的作息时间冲突不能接送,有的是因为工作地点和学校距离过远不便接送,也有的是受自身文化水所限不能辅导学生功课而让孩子接受托管服务。

进入校外午托部的学生当中,有的为午托,包括午餐,有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在托;有的为午托加晚托,包括午餐、晚餐,大约有4个小时的时间在托。

为了这些学生在校外午托部能安全、健康成长,市政府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要求加强监管。目前,校外午托部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管理不够规范,还有相当一部分“黑午托”没有纳入监管视线,安全隐患比较大。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促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确保托管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今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在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中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使我市在做好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工作中有了很好的抓手。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安全隐患大。无证托管机构或多或少有“无标准场地、无保安、无消防设施、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等问题,因而存在“火灾、食物中毒、疫病传染”等安全隐患。

开办环境差。普遍存在开办条件简陋、场地狭小,空气不流通、照明不达标;吃饭、睡觉同处一室,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没有相关资质,供餐人员无健康证,伙食烹制场所不达标、食品无留样,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制度不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收退费制度,没有明确的公示,容易发生纠纷。

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托管学生的身心健康。

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势在必行。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治理整顿,是一件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我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清理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和现实紧迫,切实增强责任感,细化整治措施,统筹安排力量,认真组织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任务: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根据《通知》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校外托管机构或涉及校外托管业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消防、建筑、餐饮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从事托管服务;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托管服务并妥善处置。

对已持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托管机构,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以外开展面向中小学生托管服务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托管服务,依法依规办理变更经营范围。

坚决纠正校外托管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违规行为,严禁校外托管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等级考试及竞赛。

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开设校外托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到位。

专项治理分三阶段进行

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摸底排查(2021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要求7月5日前完成校外托管机构摸排工作。

第二阶段:统一行动,集中治理(2021年7月中旬至11月下旬)。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治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校外托管机构违规行为。对无证照的校外托管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不具备开办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对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托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办或在校外托管机构兼职的,坚决严肃查处。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协调,督促进度,通报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市直相关部门依照工作职责做好对县级职责部门的指导工作,及时处理、纠正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把行业标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巩固提升。市政府会同市人大,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与,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查看治理成效,查找存在问题,验收治理成果。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防止不合格和无证照的校外托管机构反弹回潮,确保专项治理成效。

校外托管不能“脱管”,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呵护祖国的花朵。(记者 赵改玲)

标签: 校外托管 隐患 焦作 托管机构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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