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问题整改 确保安全度汛
河北省深入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河北日报讯(记者潘文静)河北省已进入汛期,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对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
省防办要求,6月20日之前,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市及雄安新区防指、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分别对县(市、区)和本系统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督促检查。6月下旬,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派出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有3个方面。
对3月初开展的第一轮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查和5月中旬省督导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按时完成整改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是否举一反三制定持续排查整治措施或方案。
对水库(重点是小型水库“头顶库”)、尾矿库(重点是“头顶库”)、行洪河道、闸涵泵站、南水北调工程、蓄滞洪区、山洪灾害危险村、山洪地质灾害点、城市低洼易涝区、涉水涉河旅游景区等存在的隐患,对防汛抗旱体制机制、防汛物资及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对与防汛有关的电力、交通、石油、铁路、机场、码头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养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由市县防指组织制定相应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并开展排查整治。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业督导。
省防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各级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安全度汛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组织填写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及雄安新区防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所辖县(市、区)及直属工程管理单位防汛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专项安排,专人盯办,确保把本系统防汛风险隐患查细、查实、查到位。
狠抓问题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治主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6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对确实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制定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持续开展排查,做到“汛期不结束、排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整治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