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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浙江老人迎来一份升级福利:自1月1日起,凡浙江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都将领到不低于60元的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一项老年人福利制度,此前我省各地由于政策不同,高龄津贴覆盖面、发放标准并不统一。比如,杭州、宁波、台州、丽水已实现当地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全覆盖,发放标准为每月50元,其他多数地市仅发放给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
“高龄津贴全覆盖了!”连日来,这一重磅消息已经迅速成为浙江老年群体中的热点新闻。根据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23年1月1日起,面向所有浙江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提高到60元。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意味着我省高龄津贴不仅实现全省覆盖,还提高了发放标准。
以家住杭州的王奶奶为例,老人今年81周岁,那么她自1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每月不低于60元的高龄津贴,若按60元计算,全年高龄津贴就是60×12=720元;假如王奶奶为79周岁,等到今年3月过生日后满80周岁,那么她从3月起开始享受每月60元的高龄津贴,3-12月的高龄津贴就是60×10=6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意见》,今后高龄津贴将采取主动发放形式,无需老年人或家属进行申请。自1月1日起,通过“浙里康养”数字化平台核实数据后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到老年人社保卡上,确保不漏不重不错,实现高龄津贴精准发放。今后,高龄津贴的发放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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