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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切实有效保障学生接送安全,2月28日,郸城县城郊乡中心校举办校车驾驶员培训班,全乡辖区内配备校车的学校校长、全体校车驾驶员参加培训,县交警大队路查中队队长何伟、教体局安全办领导董凤军应邀出席。
培训中,何伟围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从校车的定义、校车驾驶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校车运行安全、校车超员超速立案标准、校车乘车安全等,分别解读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剖析了校车驾驶员易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并就校车驾驶员文明规范驾驶、校车驾驶员及随车人员的法律责任、校车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了分析指导。
董风军通报了全县近年来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他指出,校车安全规范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领域,要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校车规范运营的管理体系,为校车安全提供坚强的保障。
培训由中心校校长刘存才主持,他要求,通过这次专题培训,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落实,有效规范校车安全运行,校车驾驶员要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思想素养,守法规,树交规,安全文明驾驶,保证师生安全,切实拧紧全乡学生乘车上下学安全阀,为郸城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于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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