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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陆四海 蔡战伟
为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守耕地红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夯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近年来,商水县全力推进林(田)长制责任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商水县委、县政府成立“一网两长”制工作办公室,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林(田)长,县长任总林(田)长,主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设立县、乡、村三级林(田)长,其中县级林长24人,乡镇级林长41人,村级林长594人,生态护林员581人。
建立长效机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商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林(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商水县林(田)长制会议制度》、《商水县林(田)长制信息制度》、《商水县林(田)长制巡查制度》、《商水县林(田)长制考核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了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了林(田)长制工作高效运行。
明确职责,严格监管。明确了“林(田)长制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检察法律监督各自职责优势,建立了县级“林(田)长+检察长”、“林(田)长+公安局长”、“林(田)长+警员”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构建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检察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在各乡镇责任区域设置了林(田)长制公示牌,将林(田)长基本信息、工作职责、监督办法进行公示公告,强化履职监督,形成了保护自然资源发展的强大合力。
实行林(田)长日常巡查制度。每周一为乡镇、村级巡查日,巡查情况每周进行排序。各级林(田)长坚决扛起自然资源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承担起本区域内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耕地、林地、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的监管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2022年以来,各级林(田)长累计巡查9337次,巡查时长1459小时,巡查里程8180公里。
目前,全县形成了县二级网、乡镇三级网、行政村四级网相对完整的网络体系,初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自然资源监管体系,实现了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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