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意见》提到,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级、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杭州将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具体会有哪些更新?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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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5年12月31日,由市建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助力发展,共富示范。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传承历史,活化利用。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工作目标
2023年,基本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城市更新工作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
到2025年,形成一系列城市更新成果与实施模式,形成一批标志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
到2035年,围绕城市宜居、韧性、智慧目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形成城市全周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范例。
更新类型
《实施意见》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居住区综合改善类
主要针对危旧楼房、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
产业区聚能增效类
主要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
城市设施提档升级类
主要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落实短板缺项补齐、服务供给升级。
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类
主要针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落实生态价值保护、空间优化提升。
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
主要针对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等开展活态保护、活态利用、活态传承,针对城市重要节点和区域开展风貌管控与整治提升。
复合空间统筹优化类
主要针对城市街区、地铁上盖、城乡结合等片区落实功能布局优化、资源统筹配置、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数字化智慧赋能类
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统筹各级建设治理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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