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园条例》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2-08-23 11:38:55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方米以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园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向公众免费提供临时停车位 、公园内不得设立为特定群体服务的会所等非公益场所……8月19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颁布实施《合肥市公园条例》发布会,《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方米以上。根据条例, 公园建设应当统筹城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体现多样化、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的理念。记者了解到,合肥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当达到12方米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应当达到85%以上。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应当达到60%以上。

为了让居民在公园游玩时更舒心,《条例》要求,新建公园应当根据公园规模和实际需要规划并建设公共厕所,已建成公园未建设公共厕所的,应当根据公园规模和实际需要建设相应的公共厕所。针对特殊群体,《条例》要求公园应按照规定配备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休憩活动空间和设施,座椅、无障碍设施、慢行系统等满足使用需求。此外,《条例》还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园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向公众免费提供临时停车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园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向公众免费提供临时停车位。

“条例”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管理规定,明确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和音量。在公园甩钢鞭、打陀螺、放风筝、跳广场舞等,应当遵守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威胁人身安全。 同时,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或者设置游乐项目应当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公园内不得设立为特定群体服务的会所、会馆等非公益场所。(作者: 实生 顾任玲 沈娟娟)

标签: 合肥市公园条例 公园建设 公园规模 无障碍设施 慢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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