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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四项监督,15名粮食系统公职人员受到相应的处理处分,15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这是我区纪检监察机关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提升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围绕粮食安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整治,我区3名巡察干部与余杭区4名巡察干部组成专项巡察组,对区商务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涉粮专项巡察。在巡察发现问题后,相关纪检监察室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核实。
与之同步开展的,还有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管理项目化监督。一方面利用派驻纪检监察组“底子相对清”的优势,另一方面结合专项审计,发现了粮食购销公司存在资产出租管理、三公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多个问题。
相关问题和线索经移送后,按程序汇集到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由区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商务局纪检干部等共同组成涉粮问题线索核查组,有关问题线索逐一得到调查核实,最终15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理处分。
在相关协同监督推动下,区商务局下属粮食购销公司建立健全《粮油溢耗管理制度》《粮油出入库工作制度》等15项制度规范,调整优化粮食购销政策,规范资金运行和资产出租管理,保障粮农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项监督各有侧重、各有优势,具有很强的互补性。通过完善沟通协调、统筹共享、成果运用、督促整改等机制,打通了监督的‘任督’二脉,实现监督力量的互补互促和监督质效的提升,有助于进一步筑牢廉洁风险堤坝。”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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