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推动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资料图)
本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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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稳面积、稳产量、保产能、保供给,确保稳定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粮食播种面积达1520万亩、总产量达124亿斤,其中大豆播种面积118.7万亩、总产量4.28亿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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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37.5万亩、总产量7.1亿斤,其中油菜播种面积208万亩、总产量6亿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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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茶新种植面积21.02万亩、低产林改造面积12.36万亩,油茶籽产量9.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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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粮食120亿斤、食用植物油7.73万吨、粮食作物种子2250万斤、油菜种子14.2万斤、农药700吨、化肥24万吨。
《通知》明确,浙江将稳定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提升生产水平。
《通知》明确,浙江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加强耕地抛荒约束,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持续优化生产布局
进一步优化粮油生产结构。不断完善区域布局:
•浙北地区稳定单季稻和小麦生产,逐步扩大油菜种植面积;
•浙东南沿海和浙中、浙西盆地大力推进双季稻生产;
•丘陵山区、海岛地区稳定优质单季稻种植,发展小麦和特色旱杂粮。
充分利用山地、海涂、低丘缓坡、幼林园地等土地资源扩大旱粮和油菜种植,鼓励林下间作套种旱粮。
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品种、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同时,加快推进粮油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8%以上,其中丘陵山区达84%以上。
浙江还将集中打造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建成省级粮食千(百)亩示范片(方)350个以上,市县两级百亩示范方1000个以上。
在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机制方面,《通知》也做了相应规定。
进一步推进规模化经营
加大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投入;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行动。
加大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鼓励“粮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从事粮食生产,加快培育粮油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规模种粮主体多种粮、多产粮,全省粮食规模种植面积达到48%以上。
进一步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立足生产,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
认定一批省级产加销一体化基地,水稻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面积达10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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