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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区人民政府发布《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禁渔期通告》,决定自2023年3月1日0时起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止实施禁渔期,以逐步恢复和增加富春江渔业资源,进一步保护鱼类的自然繁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不断提升富阳城市品质。
禁渔水域包括富春江富阳段(东起东洲街道五丰村西至渌渚镇新港村港东自然村)以及渌渚江、葛溪、壶源江(壶源溪)、大源溪4条支流。《通告》规定,禁渔期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根据规定,禁渔期间实行渔船编组集中停泊或上岸管理,按照方便渔民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划分渔船渔民管理片组,明确渔船集中停泊、渔网包扎入库等具体要求,建立渔民自我管理机制和渔船集中停泊点巡查制度。渔业船舶在禁渔期间的一切事宜由渔船所有人自行管理,若发生渔业船舶非法闯禁情况,将依照渔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禁渔期间富阳将实行24小时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禁渔执法检查,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禁渔工作机制,做到辖区禁渔江段全覆盖强化渔船锚泊地、交界水域、违规高发水域等重点水域的执法检查,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抓好反面典型、做好案例教育。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称,3月到6月正是鱼类生长繁衍期,实施禁渔制度是保护和恢复富春江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区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禁渔期间,对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从事捕捞生产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捕捞许可证,并取消有关扶持政策的享受。
近期,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召开禁渔期乡镇(街道)联络员、渔民组长动员大会,对新一年度禁渔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并向24个乡镇(街道)发放《富春江流域禁渔期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把宣传册分发给辖区渔民,或张贴到村级公开栏,以提高广大民众生态环保意识。
为增强社会公众禁渔护渔、保护富春江母亲河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区农业农村局继续设立并公开禁渔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禁渔举报投诉电话:633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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